因售卖过期食物 一超市和一酒店被罚
温州网讯到酒店吃饭用调味料时要多看一眼调味料的生产日期,去超市买东西也要看看食物的生产日期。近来,我市市监部分先后发布了温州五方酒店餐饮办理有限公司(下称五方酒店)运用过期食物和温州嘉茂超市有限公司(下称嘉茂超市)售卖过期食物的行政处罚。五方酒店运用过期食物主要是辣酱、芝麻调味油、火锅调料等,而嘉茂超市所卖过期食物是豆筋与腊肉。
五方酒店是苍南灵溪镇的一家中型饭馆,运营面积432平方米,在当地小有名气。上一年2月份,该酒店从供货商处购入2瓶净含量700g装的海南黄灯笼辣酱、2瓶净含量235ml装的芝麻调味油、5瓶净含量99g的海美味火锅调料及3瓶净含量840ml装的橙生果饮料浓浆,用于加工菜品等食物调味和提色味香。本年8月6日,苍南县市监局执法人员对五方洒店查看时发现,这些过期至少三个月以上的调味料仍在运用,部分未拆封运用的调味料也摆放在冷盘间内。
而坐落鹿城区仰义大街的嘉茂超市,在上一年7月10日和8月26日别离购进黑豆筋(豆制品)6包售卖,这些黑豆筋的生产日期别离为上一年2月20日和3月7日,保质期为12个月;一起,其还在上一年8月份购进生产日期为上一年7月23日的“烟熏柴火腊肉”1包(分量0.32Kg)售卖,保质期为6个月。本年3月28日,鹿城区市监局执法人员在查看中发现该超市仍在售卖这些已过期的食物。
五方酒店和嘉茂超市运用和售卖已过期食物不符《食物法》相关规定,苍南县市监局于本月9日对五方酒店的相应过期调味料进行没收,并处以3300元的罚款;鹿城区市监局则于本月5日对嘉茂超市的相应过期食物和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还对其罚款1.5万元。
来历: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出售过期豆筋腊肉,鹿城嘉茂超市被罚运用过期调味料,苍南五方酒店也被罚
记者:郑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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